谈基督教在我国现实处境中的社会功能--王元刚
著名神学家汉斯·昆说,“做基督徒必须被做人所涵盖。基督性并不以贬损人性为代价,相反,它必须为有利于人性而发挥作用。”①这表明基督教信仰必须通过基督徒这个“人”在社会生活的行动中表达出来,并从这个“人”身上反映出基督教的社会功能和价值。本文正是要强调在中国处境下的基督教如何通过充分发掘自身的信仰资源,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强化社会规范,提升道德素养
人既是社会构成的基本要素,又依赖于社会而存在。社会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人的社会性决定了社会规范的必要性。因此,在任何社会形态中的人都不可能为所欲为,必然要受到其处境中的社会规范的约束,其自由必须受到合理的限制。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依靠两种社会规范:一种是法制规范,另一种是道德规范。对一个社会而言,法律和制度是必需的,但其强制性特征决定了其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它只能是对人的行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和约束。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最低标准。法律和制度不可避免会留下空白,在其不能触及的地方必须仰赖道德的力量进行维护。法律和道德的社会功能具有高度一至性和双重互补性。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双重并举的方针,并归纳出我国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②中国基督徒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在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建设中,基督教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可以充分发掘利用。
我国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与基督教所宣讲的社会伦理观是完全一致的,并且有充分的圣经根据为依托,因此是以牢固的信仰资源为基础。比如在“爱国守法”方面,圣经中对自己的民族和国家满怀深情和赤胆忠心的先知们,正是今天基督徒热爱自己祖国的光辉典范;对执政者的顺服和法律制度的遵守,圣经也有明确教导,使徒保罗就告诫我们:“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使徒彼得也教导我们:“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赏善罚恶的臣宰。”(彼前2:13)。从中可见,圣经对执政者和法律的权威性是从神律的高度来加以肯定的。另外,圣经中很多地方教导人们要彼此相爱、和睦友善、谦让忍耐、诚实守信、勤劳自立、恪尽职守、舍己奉献。这些信息与公民道德规范中“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内容都是不谋而合,并且基督教有着大量的群众基础,在对圣经进行阐释和宣讲中,通过突出信仰的道德功能和价值,可以潜移默化地深入人心,唤醒人们心灵深处的道德良知。
基督教以至善至美、永恒超越的上帝为根基构建起来的道德体系坚不可摧。在此体系中道德是先念性存在。因此当基督徒遵行道德规范时,只是回归本源善性的主动性行动,这使道德自律成为可能。正如汉斯·昆所说:“一切相对性中的唯一绝对性就是我们称为上帝的那个最终根据、最终支点、最终意义的现实性。上帝是一切有条件性中的无条件性,他的现实性当然只能在信任的信仰中被接受。同这种不是与人同一,而是超越人的最终根据、最终支点和最终意义紧密相连才使人真正的自我存在、自我行为,真正的道德自律成为可能。”③他进一步说:“康德以人的道德性为根据设定上帝的存在是正确的,只要人类最终想有意义地、道德地生活,那么就必定要以上帝为前提:在世俗社会中,神律是人的道德自律可能性之条件。”④
基督教信仰在基督徒心中形成一种自我约束机制。这种自我约束机制就是上帝安放在人心中的道德律。因此对社会规范的的遵从不只是通过外部的压力,而是通过内在的主动性约束。对上帝立定于人心中的的道德律的敬畏。在此可以引用康德的名言:“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它们向我印证,上帝在我头顶,亦在我心中。”
二、缓解紧张因素,构建社会和谐
这里所说的“紧张因素”可以概括为个人危机、社会矛盾和生态危机。是指人们在面对自我,面对社会以及面对自然时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必然存在于社会发展的过程之中,而对于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而言,现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突显期。如何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好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犹为重要。在这方面基督教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缓解这些紧张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尽上绵薄之力。
1、在处理个人危机方面:首先,基督教能够为那些有宗教诉求的人们提供信仰空间,消解内心矛盾,满足心灵渴望;其次基督教信仰强调出世与入世的统一,因此所宣讲的信息既强调终极关怀,也注重现世生活。正是因为有对终极永恒的期盼,所以能够用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今世的生活。圣经教导人们在面对人生的危机时不是悲观厌世、消极退缩,不是愤世嫉俗、怨天尤人,而是坦然无惧、勇往直前。基督教所宣扬的“忍耐”不是忍气吞声、无可奈何,而是锐意进取、坚忍不拔。约翰·加尔文对基督教的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他说:“所以我们之忍受苦难并不是不得已的服从,乃是承认这是自己的福利。在十架的苦难中,我们所受的痛苦,和我们所得精神上的快乐正成比例。这是应当感恩的,而感恩没有不含有欢乐的。如果感恩和赞美非有快乐的心情不可,而我们不能遭遇任何足以压制那样的心情的患难,这是表明我们以属灵的快乐去调剂十架的痛苦是何等的必要。”5基督教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对化解个人危机是十分有效的,这也是教会正在尽力而为的工作。
2、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基督教信仰强调以爱作为维系人际关系的纽带,期盼人与人和睦相处,让世界都充满爱;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主张用非暴力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在高举奉献精神,注重社会关怀,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方面,历来是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相统一的重要表现。基督教从建立之初就一直没有忽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耶稣基督出来传福音时,他总是站在穷苦大众的一边,为他们说话。他自己就是一个从社会底层成长起来的人,因此他更了解这些人的需要,他以身体力行的方式参与到扶弱济贫和社会救助的行动之中,这是历代基督徒的榜样。在以后的基督教历史中,教会在这方面的工作总是走在社会的前面,因此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是基督教的历史传统。在今天中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基督教也应该充分发扬这些优良传统,积极投身于社会慈善事业的开发利用上,不断创造条件,扶贫济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理解宽容,乐于助人,“用爱心互相包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真正成为社会的良心。
3、在面对生态危机方面:环境问题是当今全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当前,党和政府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来,充分说明了环境保护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基督教历史上很少作为神学主题进行讨论。生态神学虽然是二十世纪才提出来的,但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从基督教信仰和神学的角度来看,人与自然都是来自上帝的创造,但上帝将大自然交给人来管理,圣经中说“修理看守”。这首先表明人不是大自然的主宰;其次人可以享受大自然的丰富,第三,人有保护大自然的义务。大自然为人类服务的同时,人也必须为大自然服务。基督徒应该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上帝托付于我们的神圣使命,环境的破坏是我们对上帝的失职,因此基督教应该以天职的态度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三、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物质文明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是建设物质文明。中国的基督徒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他(她)也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劳动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义务。
人们就工作的目的而言,最直接和简单的目的就是获取报酬,养家糊口,更高一个层次就是通过工作来体现自身价值,但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劳动对基督徒而言还具有特殊意义。我们所从事的职业不只是人的安排,同时包含着上帝神圣的呼召,是我们的神圣天职。约翰·加尔文是这样来论述这种天职观的:“主吩咐我们每一个人,在一生的行为中,须重视自己的职务,因他知道人心浮荡,贪得无厌,内心是何等彷徨。为避免我们因自己的愚妄而卷入纷乱的漩涡,他在每一个人的不同环境中,分配不同的职务。他以天命来划定每一人的职责,这一种划定非人力所能推翻的。所以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主所安排的,叫他不至于在一生的历程中飘泊无定。这种划分是必要的;在他眼中,我们的一切行动都是按照这划分来估计的……一个人若知道他在一切事上都有神的指引,即可减轻许多忧虑,愁烦,和各种重负。若人人相信自己职务是上帝所指派的,那末,官吏将以更愉快的心情执行任务,家庭中的父亲也必更安于他的本分,而且大家都能以忍耐克服所遭遇的一切困难、不幸、失望和忧虑,而且我们将得着特殊的安慰,因为只要我们顺从自己所得的呼召,无论什么工作在上帝心目中都是有价值和重要的,也没有所谓卑贱的工作。”⑥因此在对待工作的态度上,作为基督徒,我们在这世上不只是为自己工作,而是有一项更重要的使命,根据圣经的教导,我们是为荣耀上帝而生活,如何荣耀呢,圣经上说:“让人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勤劳工作就是一种荣耀上帝的美德。
正是这样的工作观可以形成一种极大的精神动力,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斯·韦伯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认为,尽管新教的经济伦理不是促成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动力,但它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精神气质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基督教的天职观指导信徒必须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重视自己的社会角色。工作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获取报酬、养家糊口、积累财富,更是上帝交付于人的神圣使命。他这样评价说:“在任何场合,这种清教观念波及之处,都产生了有利于合理的资产阶级经济生活发展的影响,这当然比单纯鼓励资本积累重要得多,它是促进那种生活发展的最重要的而且是唯一前后一致的影响力量,它是养育现代经济人的摇篮的护卫者。”⑦基督教所具备的这种得天独厚的经济伦理观不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有效,相信在今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同样具有建设性意义。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同样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四、弘扬科学文化,防止迷信盲从
在文化领域,基督教源远流长的历史渊源决定了它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并在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中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阿尔文·施密特教授在《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一书中,从文化的各个方面详细讲述了基督教如何在两千年的历史中戏剧性地改进了我们的世界,他认为在人类社会现行的制度和价值观念中居然有这么多反映了基督教的渊源。不只无数的个体生命,乃至文明本身都因耶稣基督受到改变重塑。在古代世界,他的教导曾提升了野蛮的道德水准,遏止了虐杀婴儿的恶俗,改善了人类生活,解放了妇女,废除了奴隶制,激发了慈善和救援机构的形成,创办了医院,建立了孤儿院,开办了学校。在中世纪,基督教通过重抄手抄本,建立图书馆,借休战日协定缓和战争,提供争端仲裁等方法,几乎一手担负起维持古典文化活力的责任。是基督徒率先创办了学院和大学,把劳动视为神圣的呼招予以尊重并把文明之光扩展到边远地区。在现代,基督教教导借其正确的表述促进了科学的发展,灌输了政治、社会和经济自由的观念,培养了公正,为我们至今仍珍视的艺术、建筑、音乐和文学上的辉煌成就提供了独一的最伟大的灵感。
不可否认,在基督教的历史当中,曾经有过对科学的反对和抵制,成为科学发展的障碍,但是造成这种情况本身并不是基督教信仰的错误,而是人对信仰理解的错误,。在更多的时候,基督教的世界观和认识论为现代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科学用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对已知事物进行分析和研究,通过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去发现和认识未知的事物。这肯定了世界是一个有目的有规律的存在,对于有神论者而言,相信世界是来源于一位伟大的创造之主是理所当然的。有人曾说过大自然是上帝给人类的另一本圣经,是人类藉以认识上帝的途径之一。使徒保罗说:“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在今天中国的很多民众心目当中,只要提到宗教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与封建迷信联系起来,以为所讲的都是些怪离乱神的无稽之谈,因此自然会认为宗教与科学风马牛不相及,但事实上如果我们去追寻现代科学兴起的历史,就会发现现代科学和基督教思想有着难以割离的不解之缘。有“知识分子的宣教士”之称的薛华博士这样说“近代科学的兴起,与圣经并无抵触,相反,在很关键性的一点来说,科学革命是以圣经为基础的。怀特海和奥朋哈玛都强调近代科学是由基督教世界观生发出来的,怀特海是很受尊崇的数学家和哲学家,而奥朋哈玛在1947年主持普林斯敦‘高等哲学研究所’之后,除了撰写关于原子结构和原子能的文章外,还写了很多与科学有关的文章,据我所知,他们都不是基督徒,最低限度没有自称是基督徒,但二人都坦率地承认近代科学是由基督教世界观所生发的。”⑧
既然基督教在人类历史上有如此辉煌的成就,这说明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非凡的适应能力,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价值,为社会作出贡献。我们深信,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仍然可以成为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项伟大事业中,可以扬长避短,大显身手为,为弘扬科学文化,防止迷信盲从作出贡献。
五、结语
我们生活在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的的高速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生活质量的极大提高的现代社会中,正如英国伟大的文学家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即说:“那是伟大的时代,那是危险的时代,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社会提供于我们的总是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关键在于我们用怎样的世界观和认识论来面对这个时代,体现自身的价值。基督徒需要积极投身其中,但不能迷失自我。马丁布伯说:“执着世界者无从接近上帝,抛弃世界者无从承仰上帝。惟有以其全部生命走出去与其‘你’相遇者,惟有把世界之一切在者均视若‘你’者方可接近那不可寻觅的他。“⑨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观注,对社会的责任感,是我们面对上帝的条件。我们对于社会不是求全责备,一味地抱怨人心不古,世态炎凉,而是要为改变这个世界,使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而行动。基督教作为进步的宗教,必须是与时俱进的宗教,它必定能够敏锐地聆听时代的声音,洞察社会的需求,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其社会功能,参与到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之中,服务于社会和人群,为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而努力奋斗。这是上帝的招唤,也是时代的呼声。
① 汉斯·昆:《论基督徒》下,杨德友译,三联书店,1995年8月,第756页。
② 焦成国、李萍编:《公民道德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9月,第185页
③汉斯·昆:《论基督徒》下,杨德友译,三联书店,1995年8月,P668。(《论基督徒》下P762)
④同上P763
⑤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八章十一节
⑥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十章六节
⑦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彭强、黄晓京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67页
⑧薛华:《前车可鉴》,宣道出版社编辑部译,宣道出版社,第三版,第125页
⑨马丁·布伯:《我与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1月,第68页
添加时间:2007-04-21 浏览次数:19 上一个:构建和谐社会与“八荣八耻”--林世红 下一个:对构建和谐社会及基督教信仰的思考--曹玲 |